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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教育】预防校园欺凌,共建和谐校园

创建时间:2024-03-24 19:10

预防校园欺凌

共建和谐校园

防校园欺凌


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弘扬校园正能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和谐发展,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,更好地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3月21日,我校开展了“预防校园欺凌,共建和谐校园”主题活动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

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会议

学校召开专题会议,会上首先通报了近期网络上学生欺凌的典型事例,用具体、鲜活的事例,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事件带来的后果以及影响。接着,会议对切实抓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并要求全体教师提高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,关注关爱重点学生,形成和谐文明的校风校貌。



主题班会

为了更好地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各班班主任老师召开了“预防校园欺凌”主题班会。班会上,老师们运用真实的事例让学生了解它的危害,并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。通过创设情境、案例分析、观看视频,相信每一位同学也都能正确认识到校园欺凌,并勇敢地对它说“不”!

班主任着重强调了构建和谐校园环境的至关重要性,并殷切期望我们每位同学在日常的学习和校园生活中,能够积极塑造健康向上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道德观。同时,班主任也明确提出了对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坚定决心,希望我们能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、友善的校园环境。




安全温馨提示

学会与人交往

是人生中的重要课程

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

他们的身心发展不平衡

保护“少年的你”

这些我们都要了解!


01

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

学生之间,在年龄、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,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、侮辱另一方,造成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,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。

●殴打、脚踢、掌掴、抓咬、推撞、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。

●以辱骂、讥讽、嘲弄、挖苦、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。

●抢夺、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。

●恶意排斥、恐吓、威胁、逼迫、孤立他人,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。

●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、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、恶意传播他人隐私。


02

出现这些情况孩子可能正遭受欺凌

突然不想上学

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,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,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。

无端情绪变化

孩子放学回家闷闷不乐,有厌学的念头,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,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。

抱怨有同学针对他

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。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,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,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,不经意地聊聊天。

身上出现伤痕

孩子放学回家全身脏兮兮,身上还有伤痕,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,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,千万不能忽视。

行为异常

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,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,如特别粘人、拒绝去学校、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,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。

睡眠出现问题

失眠、噩梦、尿床等问题也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。


03

发生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


孩子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?

1.保持镇定。

2.求救,向路人呼救求助,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。

3.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。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,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。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。

4.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,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。

5.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,都要告诉家长,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。

孩子遭遇欺凌,家长该怎么做?

1.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

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,打压孩子的自尊,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,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,家长应采取行动,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。

2.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

孤僻、不合群、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。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、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,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。

3.冷静,最重要的是孩子

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,请保持冷静,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,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。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,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,支持他。

4.共情,先别追问过多细节

不要一味安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,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,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。对孩子表达共情,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: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“常态”,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。

5.接纳,父母绝不抛弃你

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,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,不愿意上学等,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,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,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。

6.安抚,先平复孩子的情绪

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,越早把情绪处理好,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,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。

7.感谢,你肯将事情讲出来,很勇敢

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,同时向他说明,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,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。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: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,尽管这么艰难,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,谢谢你的信任。


04

预防“校园欺凌”应做到“三不”

不做受害者

(1)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,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。

(2)前往厕所、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。

(3)与同学友好相处,宽容、理性、平和解决矛盾,不采用过激方式。

(4)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,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,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。

不做欺凌者

故意殴打他人、暴力侮辱他人、暴力索取他人财物、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、强制侮辱罪、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等。

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

(1)拒绝煽风点火,拒绝成为欺凌者的“帮凶”。

(2)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,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。

(3)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,帮助被欺凌者。

(4)及时向老师、家长报告,甚至报警。


05

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三十四条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第二百四十六条【侮辱罪】【诽谤罪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,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,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,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、婚姻自主权等权利。

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、名誉权和荣誉权。

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。



抵制校园欺凌

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

告诉孩子们

既不要做施暴者,也不要做受害者

让我们共同努力,对校园欺凌说不!

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!


- END -


编辑 | 刘金凤
初审(校)| 曾欣鑫
复审(校)| 李德敏
终审(校)| 庞红利